2012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发布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2-06-05 浏览量:271

一、户口的形式是什么样的?

在户口由学校集体户迁往新地址落户办理期间,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就是毕业生的户口。每名毕业生的都是唯一的,不能重复开具的。请辅导员发《户口迁移证》时做好登记工作;毕业生领好《户口迁移证》后妥善保管、及时落户。

二、户口会被自动寄往迁入地吗?

不会,户口的迁出和迁入均需手工办理。

三、2012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如何办理?

(1)      毕业生和辅导员向就业咨询服务中心提供户口迁往地址(具体以就业咨询服务中心通知为准);

(2)      就业咨询服务中心将填好户口详细迁往地址的毕业生名册分校区分批次转交保卫处户政科(6月11日—6月底),保卫处户政科送交两校区所属地派出所;

(3)      派出所将毕业生户口迁出,并打印《户口迁移证》;

(4)      各院系辅导员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领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约于618—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保卫处网站)并发给毕业生;

(5)      毕业生携带《户口迁移证》于30天有效期内到迁往地落户。

四、毕业生户口必须迁出吗?

根据毕业生去向不同,一般分为以下几类:

1公派出国、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毕业生可将户籍暂留在学校(详询就业咨询服务中心),愿意暂留户口的毕业生,切勿填写迁往地址,否则一经迁出无法落回;

2申请落户等待批复的毕业生可在批复结果出来后再填写迁往地(由就业咨询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3直升本校的毕业生,户口必须迁出,迁往地址填写参见新生入学通知,请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待20129月新生报到时统一上交《户口迁移证》,正常落户。

4上述几种情况的之外,亦必须迁出。

五、迁往地址规范填写方法是什么?

请毕业生保证提供的迁往信息精准无误,精确到每个字。如遇不确定的情况,请与户口迁往地确认之后再行填写。

迁往外省市****市(县、区)**门牌号或****市(县、区)**单位具体名称,以上供参考,迁往地有特别规定的以迁往地要求为准。

迁往本市:

1.落户集体户:上海市******号(单位名称可写可不写)+所属派出所名称。例如: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新华路派出所。

2.落户家庭户:上海市******()*+所属派出所名称。

例如: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89553101,长风新村派出所

六、必须迁出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迁出,会有什么影响?

学生集体户口是临时性质的,对于户口留沪等没有实质帮助。毕业生户口不及时迁出的,派出所将会相应冻结,视情况不予办理任何户籍相关材料。

七、《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是多少天?落户单位要求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后的日期才能办理落户,怎么办?

《户口迁移证》的法定有效期为30天,有效期标注在《户口迁移证》的右下角。

未能在有效期内在迁入地办理落户的毕业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和过期《户口迁移证》到发证派出所换领新《户口迁移证》(派出所公章在迁移证右下角,请辨清是长风派出所还是塘湾派出所)。

落户单位要求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后的日期才能办理落户的,亦照此办理换领。

八、毕业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户口迁往去向有变,应如何办理?

遇到这种情况,需到发证派出所办理迁往地址的改迁

派出所于72日起受理毕业生户口改迁(接待时间8:30-11:0014:00-17:00);户口改迁需携带以下材料:已打印的《户口迁移证》、就业咨询服务中心开具的《改派单》、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留沪的还需携带高教局颁发的《申报户口证明信》、《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白色联原件及复印件(详询所属派出所)。

九、毕业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发现信息有误,应如何办理?

1.迁往地址有误的: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发证派出所与学校就业咨询服务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去向汇总表》进行核对,如果是毕业生本人填写错误的情况,需办理改派手续(请参照八);如是派出所打印有误的,可现场更正(由于毕业生迁户需人工输入,工作量巨大、时间紧迫,偶有失误,请师生们见谅!)。

2.学历及婚姻状况等动态项有误的,毕业生可在户籍迁往地办理落户时携带相关证件办理变更。

十、2012年学校统一办理户口迁出的截止时间是哪天?

学校统一办理户口迁出截止2012630

统一迁户结束之后,派出所于72日起受理毕业生个人迁户(接待时间8:30-11:0014:00-17:00)。

630及以后确定户口迁往去向的毕业生(除等待留沪批复的毕业生外)可直接前往办理。个人迁户需携带材料:身份证、就业咨询服务中心开具的《户口迁往去向单》、户口留沪的还需携带高教局颁发的《申报户口证明信》、《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白色联原件及复印件(详询所属派出所)。

十一、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还可以开具户籍证明吗?

《户口迁移证》的开具,意味着户口已经从学校集体户口迁出不能再开具户籍证明。毕业生如果需要办理签证、公证、结婚证等请尽快至迁往地办理落户、落户后,迁往地派出所将开具户籍证明等。

十二、《户口迁移证》丢失怎么办?

如果发生此类情况,毕业生必须去发证派出所(分清是长风派出所还是塘湾派出所)申请补办(详询所属派出所)。但是补办手续繁杂、周期较长。请毕业生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

十三、各户籍迁移相关部门地址和咨询电话是多少?

保卫处网站:http://bwc.ecnu.edu.cn/

户政科:中山北路校区教材科对面保卫处202联系电话:62232632

闵行校区后勤综合办公楼保卫处114联系电话:54342652

长风新村派出所:普陀区怒江路131100联系电话:2204845717:00-20:00拨打)

工作时间:8:30-20:00(周一至周日)

塘湾派出所:闵行区北吴路三新街78联系电话:24063367

工作时间:8:30-16:30(周一至周五) 9:00-16:00(周六、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