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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条例

1. 做好实验室环境管理工作。每次做完实验后,需及时洗涤玻璃器皿、打扫地面和清理实验台,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

2. 自觉爱护仪器及实验室其它物品。仪器使用完毕后需拔下电源插头,大型仪器需进行使用状况登记;烘箱的使用一定要注意安全,切记!

3. 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需安全存放;

4. 请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和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实验分析和仪器操作;

5.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垃圾(如废弃的自封袋)及分析废液需统一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

6. 加强安全意识。离开实验室前需检查水、电、窗、门是否关好,并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版权所有:浙江天童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邮编:200062 联系电话:021-62233669
野外台站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国家森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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